2021第七届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为进一步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广大青年的交流互动,促成两岸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的合作共赢。经研究,华灿奖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决定启动第七届“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活动(以下简称华灿奖),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设计有赏网

(一)主办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

(二)承办单位

民革中央联络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北京国际设计周有限公司、华灿工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上海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三)支持单位

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团结报社、台湾中华国际艺文促进交流协会、台湾中华杰出青年交流促进会、台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会、台湾中华文化·教育·环保·艺术联盟、台湾中华经贸文创联盟协会、台湾文化创意交流协会


二、竞赛主题

融·合


三、竞赛赛制

华灿奖分赛区赛和全国赛二级赛制。

(一)赛区赛:全国设立10个赛区,各赛区组委会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赛区内高校师生及青年设计师开展赛区赛,并上报进入全国赛的作品名单。

(二)全国赛:入围全国赛的作品参加全国赛的评审。


四、赛程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5月至8月31日止

各赛区评审时间:2021年9月

全国赛评审时间:2021年10月

颁  奖  仪  式:2021年11月

(以上日期如有调整,以华灿奖官网公布为准)


五、参赛办法

登陆华灿奖官网(www.huacanjiang.com)在线报名,依据提示完成在线报名、作品上传。请务必确认信息填写无误,获奖后信息不可修改。作品数据不完整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恕不通知。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奖项设置

(一)赛区赛

赛区赛奖项设置参照全国赛执行,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5%。

(二)全国赛

1.全国赛设全场大奖2名(高校学生组和青年设计师组各1名),奖金人民币50000元/名及免费协助申请相关专利。设一、二、三等奖等奖项若干,总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5%;

2.全国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全国赛高校学生组三等奖及以上作品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定向主题由定向主题征集单位设奖;

4.对组织参赛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5.全国赛其他奖励优惠政策

(1)获奖设计师将受邀成为“两岸青年设计服务平台”会员,并有机会免费入驻北京中关村海龙大厦“华灿工场”众创空间。获奖设计师亦可获得华灿工场提供的创业服务,包括虚拟注册、创业辅导、投资孵化以及市场对接等服务。

(2)获奖设计师将受邀成为“歌华文创人才服务中心”会员,列入“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数据库”优先获得“服务中心”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3)获奖作品及设计师将有机会获得组委会“重点项目推荐计划”中,利用平台推荐,实现市场转化。

(4)提供设计师创业的孵化平台,扶植资助青年设计师实现自己的设计方案并制成样品,创造设计价值。

(5)入围设计师有机会受邀到大陆文创园参访交流。


七、奖项召回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华灿奖组委会有权收回奖项标志的使用权和已颁发的奖品。

1.获奖作品(产品)由于功能性缺陷造成了重大社会危害。

2.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产品)侵犯了其他作品(产品)的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3.设计者或生产者在未通知主办者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产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产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八、版权声明

1. 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并确认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2. 请参赛者务必保留好作品源文件,最终获奖设计师需提交作品源文件。

3. 主办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竞赛作品方案复制权、传播权、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

4. 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1.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217

联系人:洪佳、吴一鸣,010-82289329、82289855

2.各赛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大赛官网:http://www.huacanjiang.com



关于举办第七届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的通知.pdf



  • 组织单位
  • 主办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
  • 承办方:民革中央联络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北京国际设计周有限公司、华灿工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上海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 支持单位: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团结报社、台湾中华国际艺文促进交流协会、台湾中华杰出青年交流促进会、台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协会、台湾中华文化·教育·环保·艺术联盟、台湾中华经贸文创联盟协会、台湾文化创意交流协会
  • 版权声明
  • 1. 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并确认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2. 请参赛者务必保留好作品源文件,最终获奖设计师需提交作品源文件。 3. 主办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竞赛作品方案复制权、传播权、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 4. 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